安徽通报两起化工企业闪爆、爆燃事故!

2024-05-29 19:51:30 弯头<

  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网消息,8月18日,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近期全省化工(危化品)企业事故的通报。通报提出,各地要正确地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在监管执法上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对企业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果断“亮剑”,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2023年8月15日10时10分许,铜陵市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氮肥厂渣水处理工段灰水槽发生闪爆安全事故,造成正在灰水槽附近管廊上实施维修作业的2名作业人员坠落死亡。经初步分析,这是一起未按规定办理动火、高处作业审批,违规实施电焊堵漏作业引发的事故,暴露出企业检维修、特殊作业、承包商管理极不到位,企业员工缺乏安全意识,习惯性违章等问题突出。

  2023年8月17日4时05分许,淮南市安徽德邦化工有限公司合成车间变换水冷器弯头部位发生爆燃,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初步分析,这是一起企业车间变换水冷器弯头部位长期冲刷壁厚变薄撕裂引发的事故,暴露出企业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以上两起事故的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韩俊书记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强化化工企业隐患排查整治。为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化工(危化品)事故教训,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工作的主动性,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特别是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最后一公里”责任落实到位。

  各市及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促本辖区化工(危化品)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愿望和能力水平。要督促企业提高风险辨识、研判、管控意识和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生产、安全、设备等部门开展风险研判会商,全面掌握全厂重大安全风险情况,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各市要全面摸清与事故企业同类型装置企业情况,督促本辖区同类企业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要重点关注煤化工企业涉及沉降槽、灰水槽等类似设施安全风险,全面辨识设施设备、管线内潜在的可燃有毒有害风险,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从近年来全省化工(危化品)事故情况看,绝大多数事故涉及检维修、承包商、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和设施设备管理方面,其中因擅自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频发多发。各市要保持高度警醒,杜绝“事后发力”思想,采取有力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加强检维修、承包商、特殊作业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坚决扭转上述环节事故多发频发态势。一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严格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严禁未按要求审批、未开展风险分析管控、未落实安全措施和确保安全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手段,实现特殊作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二要督促企业加强检维修管理,全面辨识检维修涉及的各类安全风险,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检维修实施方案,严禁在未开展风险辨识情况下临时性、随意性开展检维修作业。三要督促企业加强承包商资质审查和外协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全过程安全管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承包商和外协施工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四要要督促企业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根据介质性质和现场环境科学实施设施设备选型,防止“先天不足”。加快固定床合成氨工艺装置淘汰退出,对省内涉及固定床合成氨工艺装置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格依法予以退出;同时按照国家及省老旧装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老旧装置整治开展“回头看”,经安全风险评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要加强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和检测监测,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严防“跑冒滴漏”和装置设备“带病”运行。鼓励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突发泄露光学遥测成效设备,开展设备设施监控和风险隐患排查。

  各市要加快推进化工实训基地和企业培训空间建设,全面加强化工(危化品)企业员工和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案例教育”法,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应急管理部“逢查必考”要求,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和血淋淋的事故教训,提升安全培训教育质效;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防止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生产部门及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坚决杜绝管生产的不管安全、不重视安全。

  各地要正确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在监管执法上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对企业严重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果断“亮剑”,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要强化事故追责问责,对发生化工(危化品)事故的企业,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组织专家开展全面指导帮扶,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高质量落实隐患整改。要强化各类专项整治成果运用,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对检查发现存在设备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然使用、设备设施长期“带病”运行、问题隐患久拖不改和违规开展特殊作业等明显问题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安委会迅速将本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县级安委会以及所有化工(危化品)企业。

上一篇:【48812】2024-2026年我国九十度弯头工业研讨陈述
下一篇:【48812】【钢城安全】群防群治 筑牢应急办理防火墙